Book: The Selfish Gene

(豆瓣) 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第一章

“We, and all other animals, are machines created by our genes.”

“Be warned that if you wish, as I do, to build a society in which individuals cooperate generously and unselfishly towards a common good, you can expect little help from biological nature.”

第二章

本章讲述的是 replicators。Replicators 是早期的基因原型,它们因为各种物理化学反应出现,又经过进化和竞争生存下来。它们最初仅仅是一些生物分子,在竞争过程中进化出了「survival machines」去保护自己。

「Now they swarm in huge colonies, safe inside gigantic lumbering robots, sealed off from the outside world, communicating with it by tortuous indirect routes, manipulating it by remote control.」

人类就是基因的「survival machines」。

第三章

本章讨论了基因的「永生」。本章内容先是介绍了很多关于基因的生物学基础知识,我顺便也回忆了高中所学的比如显隐形、有丝分裂、减数分裂、等位基因等等生物知识。

随后道金斯提出了尽管一条染色体无法一直存在,但其中的基因可以通过不断地复制,随着个体的不停繁衍实现一种类似「永生(immortal)」的状态。

但是我们似乎不能说一个基因「活」过,所以又怎样去定义一个基因的「死亡」呢?姑且把这种说法当作道金斯的一种比喻吧。

第四章

本章从基因层面抽象出来讨论了基因载体的「行为」。从神经细胞到神经系统,基因像是一个程序员,编写了一个庞大的「程序」让宏观的个体去处理和判断外部的信息。基因类似「policymakers」大脑类似「executives」。随着大脑不断进化,大脑的认知和决策能力越来越强,甚至可以取代「policymakers」的角色,做出一些「反基因」的决策,比如决定不去生育后代。

本章内容中关于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讨论让我想到波普尔的「宽容悖论」——没有限制的宽容会导致宽容本身的消亡。虽然从基因层面讲我们是「自私的」,但由于我们具备认知和学习的能力,我们拥有了更加优秀的「policymaker」——大脑。如果说「利己」是一种生物本能,那么「利他」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生物的重要特点。

但完全无限制的「利己主义」或者「利他主义」都会如「宽容悖论」那样令其本身消亡。因此掌握合适的利己和利他尺度至关重要,也就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地去认知和学习。或许这就是「学习」这个能力在生物层面的意义。

第五章

看到本章中道金斯用老鹰和鸽子的例子解释竞争关系,感觉这个模型类似一个马尔可夫过程,由此联想到了在一个公司中的相似情景。

假如一家公司有两种员工,一种是努力员工,一种是摸鱼员工。努力员工第二天努力的概率是80%,摸鱼的概率是20%。摸鱼员工第二天努力的概率是40%,摸鱼的概率是60%。那么过程矩阵就是一个二阶矩阵 [0.8, 0.2; 0.4, 0.6]。矩阵自乘的极限最终稳定在:努力员工和摸鱼员工的比例为2:1。

而这个比例是不受偶尔的一些外部干预影响的。比如,今天下午要放假了,那么摸鱼的人可能更多;今天CEO来视察,那么努力的人会更多。如果第二天的状态变化的概率,也就是80%20%40%60%这些参数不变化的话,最终的比例总是会在2:1。

因此,想要让企业中努力的人增多,需要在这些参数上想办法,考虑员工能从「努力」中收获什么,「摸鱼」中失去什么。而不仅仅是偶尔打鸡血,或者强制要求996。

第六章

本章讨论的是利他行为。基因并不是简单的「a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而是地球上所有包含该基因的个体总和。因此,基因的目的是让它的容器不停地存留和繁殖,从而增长它的总量。而对个体而言,血缘关系越近,两个个体拥有相同基因的概率就会越高。

当动物出现保护亲人的利他行为,这时候发挥作用的并不是「group selection」而是「gene selection」。保护后代的行为类似于一种投资,冒着一些损失资源或者生命的风险,换取基因更长久、大量存活的回报。而利他行为所冒的风险必须要小于考量亲缘关系后的综合回报。

直系亲属(尤其是母亲)更能确定双方的基因相同性,而旁系亲属则相对更加不确定。因此,比起旁系亲属,父母去保护自己的后代更有理由和价值。

「The gene for individual selfishness has the enormous advantage of certainty of individual identity.」

第七章

本章中的一段话到最近的三胎政策。

「…individual parents practise family planning, but in the sense that they optimize their birth rates rather than restrict them for public good. They try to maximize the number of surviving children that they have, and this means having neither too many babies nor too few.」

比起对族群的贡献,更多的人只能以一种反生物本能的卑微方式让自己和家人能过得能稍微轻松一些。生育本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却越来越被道德和法律所「规范」,无奈的是这种情况也许会愈演愈烈。

第八章

本章讲述的是「代际之争(battle of the generations)」。一个母亲是否对某个后代有所偏爱呢?从基因层面上讲,一个母亲是没有偏爱的理由。最好的方式是平等投资地投资最大数量后代。而一个母体的「绝经」则是保证其对孙辈投资的一种进化行为。

而子女则可能通过「欺骗」或者「暴力」的竞争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生存资源。比如,一些鸟类幼体会杀掉同辈幼体让自己更有机会存活下去。

作为人类,这种自私性也会带来一些「道德层面」的负面行为。因此,父母必须教导子女帮助他人的利他行为,因为道金斯认为「帮助他人」这并不属于动物的天性。

第九章

本章讲述的是「性别之争」。道金斯从进化的角度上分析了为什么母亲更倾向「一夫一妻」,而父亲更希望「一夫多妻」。母亲因为生育的原因需要更有责任心的父亲,而父亲则希望通过交配繁殖更多的后代。这种差别在进化角度上的根本原因是,卵子比精子的体积更大。

第十章

本章讲述的是「互利和共生」。欺骗(cheat)行为对于个体生存是有利的。而我们如今很多的心理情绪特点,比如嫉妒、内疚、感恩等等都是在自然选择中进化而来,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去欺骗、识别欺骗的行为、并且不被当做一个骗子。

第十一章

本章是关于「梗(Memes)」的传播。这章内容将基因的概念抽象出来类比于文化传播,梗类比于基因,可以通过在人们头脑中的传播实现进化。

梗是文化传播的单位,也存在着各种竞争关系。当「梗」的规模和结构足够庞大,它也可以达到一种 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et)的状态,比如宗教信仰,而与稳定「梗」相关的衍生「梗」也往往可以存活下去。

第十二章

本章讨论了「好人是否会有好报」的问题。其中讨论了「囚徒困境」,并且指出人们往往会在这种博弈中很难保持合作。个体的最佳策略并非群体的最佳策略,生活中各个方面都会出现类似囚徒困境的场景。对此道金斯提到一种「Tit for Tat」的策略,这种策略是任何一方最开始选择去合作,并且接下来重复对手上一轮的选择,是一种不嫉妒的、宽容的、友善的策略。

文中指出这种「non-envious, forgiving niceness」的行为是在实际中是存在的,比如战争中默认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需要双方处于「非零和」游戏中。尽管基因是「自私的」,但善为仍是存在的,也是有善报的。

第十三章

本章道金斯解释了他另一部作品《The Extended Phenotype》的主题——「extended phenotype(延伸的表现型)」。

所谓「extended phenotype」就是「the bodily manifestation of a gene, the effect that a gene, in comparison with its alleles, has on the body, via development.」基因对身体产生的影响而呈现出的表现形态。自然筛选基因是因为基因的表现,而基因的表现不仅仅局限于个体生物(比如长手长脚利于攀爬),也会影响外部的环境和其他生物。能够繁衍的基因会被大自然「青睐」,而能够建立一种利于繁衍环境的基因也会获得长存。

回顾全书,「replicator」这个概念贯穿始终。Replicators 不仅仅因为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得以生存,也因为对于周围和环境的有利影响而被自然所选择。大有一种不仅「独善其身」,也要「兼济天下」的特点。在道金斯看来,生物学家总是习惯性关注个体,但我们需要记住的是「replicators come fir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