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与价值
图一为荷兰画家 Jacobus Vrel 的街景画作(成交价格约为 7,193,467 元人民币);图二为我购买的一幅老上海外滩画作(价格为 200 元人民币);图三为一幅数字 NFT 的画作(最新成交价格为 125 ETH,约为 10,371,454 元人民币)。
看到 Jacobus Vre 作品(图一)的时候我自然联想到了家中的一幅挂画(图二)。或许因为二者都是对街景的描绘,从而产生了一些共通的元素,引发了我的相关联想。即便你没有绘画或者艺术的基础也不难分辨二者的优劣,二者的价格也可谓天差地别,但给我的感觉却并非相差如此悬殊。这里不是想要讨论「价格」和「价值」的区同,而是想浅谈对艺术的「品位」。
Paul Graham 在一篇文章中对品位进行了论述。如何评判品位的好坏呢?Paul 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艺术的目的。
艺术的受众是人,而人具有很多共通性。但「主观」和「客观」的区别并非是非此即彼二元的,而是程度上多少的差别。这种差别由二者的共通性多少而决定。但人和艺术的交互关系并不是「随机」的,也就是说人并非「随机」地对艺术产生相应的反应。因此艺术可以被设计去为人服务,其好坏即由这种设计的「有效性」所决定。
Paul 将艺术与疫苗进行对比。每个人的免疫能力不同,疫苗可能对一个人有用,对另一个人则无用。但我们却必须要承认疫苗的「有效性」。当然,艺术显然更加抽象,无法像疫苗一样统计它的「有效性」。去评价艺术,我们需要更多的艺术知识,更冷静客观的判断。即便艺术作品或艺术评价并无先后之分,但二者总有一些「好」、「坏」之分。因此,尽管并没有完美的品位,我们却仍可以培养好的品位。
而说到第三幅作品,熟悉 Web3 的朋友应该很熟悉。最近 NFT 的火热无疑让许多「艺术家」的生活越发好了起来。人们可以自发、自由地将自己的作品数字化,然后以代币形式售卖出去获得报酬。但有一部分艺术家无法理解甚至不屑于这种行为,也并不同意 NFT 的数字作品属于艺术。正如苏珊·桑塔格在《关于他人的痛苦》中所说:
只要有着最庄严或令人心碎的题材的照片仍是艺术——当它们被挂在墙上,它们就是艺术,不管你怎样宣称它们不是——它们就共享所有在公共空间陈列的墙挂式或地面⽀撑式艺术的命运。即是说,它们是人们——通常是有伴的散步沿途的停靠站。
艺术是「相伴而行的沿途站点(stations along a—usually accompanied—stroll)」,它们包含着或庄严或令人心碎的瞬间。我对此表示赞同,艺术是可以引发人强烈的情绪反应、或者说思考的。而 NFT 显然并不具备这样的特点——或者说大部分 NFT 并不具备这样的特点,而是属于一种 meme 化的消费产品。从这种层面上看,我认为 NFT 并不属于艺术。
Adam Kirsch 在一篇文章中 提到了文化和反文化。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On taste, snobbishness and the rejection of cultural hierarchies. In the last two centuries, everything has been reversed. “Preferring things that are old, distant, and difficult to those that are immediate and ubiquitous means alienating oneself from one’s community, in some cases from one’s own family. It is at best an inexplicable quirk, at worst a form of antisocial arrogance”
关于品味、势利和对文化等级制度的拒绝。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一切都被颠覆了。「相对于那些直接的和无处不在的东西,更喜欢那些古老的、遥远的和困难的东西意味着疏远自己的社区,在某些情况下疏远自己的家庭。往好了说,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怪癖,往坏了说,就是一种反社会的傲慢。」
随着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出现,Adam 认为拒绝它们是一种「反社会的傲慢」。我应该算是其中一员。但我并没有觉得哪里值得傲慢,反而会时常感到焦虑和伤感。一方面担心优秀的内容无法长存,一方面忧虑自己是否在拒绝新鲜的事物从而无法跟上时代的脚步。但我始终认同的是——艺术的好品位需要被培养,而对艺术的感受和思考也从不应该停止。
渴望有好艺术品位的人、希望严肃的人、愿意反思的人,并不是「反社会的傲慢」。「喜欢古老的、遥远的、困难的东西」的人也并不意味着要做「卢得分子」或者「犬儒主义者」。他(她)们只是希望曾经的美好不要轻易消散的理想、天真、浪漫的人。而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和社会实在是吉光片羽般的存在。